夫妻双方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,而登记人私下将房屋售卖,这样合同首先要看出卖人与买受人是否恶意串通,如果是正常买卖。2007年之后法院是认为合同有效的,在房屋未过户前,不知情配偶可以要求停止交易,返还房屋,但出卖人要承担违约责任。过户之后不能要求返还,因此夫妻买房最好写双方名字。